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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贺刘昕杰教授荣任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 2025-11-03 14:47:46

10月29日上午,法学院在2023会议室召开中层干部任职宣布会,宣布学校党委关于法学院院长任免决定。校党委副书记黄园,校党委常委、党委组织部部长王金友,学院领导班子成员,学院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,科级干部,教工党支部书记,教研室主任和教职工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。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古立峰主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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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宣布了学校党委关于法学院院长任职的决定:刘昕杰担任四川大学法学院(律师学院)院长

刘昕杰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坚决服从学校党委的决定,感谢组织的信任和支持。在新的岗位上,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,以更高的站位、更宽的视野主动谋划学院工作,在高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和高素质的人才培养上实现新的突破,推动学院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。

做为四川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基地,我所也将加强与四川大学法学院之间的合作与互动,通过刘昕杰律师(院长)的沟通纽带,更加积极的发挥“教学实践基地、科研平台、对外法律服务窗口”的作用,共同为法律人才的培养贡献力量。

刘昕杰院长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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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石柱县人,土家族,无党派人士。现任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,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,教育部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青年学者。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,四川省万人计划社科菁英,美国斯坦福大学、日本京都大学访问学者。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,尤其是近代中国法律与法学。

在中国法学会、中国法律史学会、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等学术团体担任常务理事、理事等职。任政协第十六届成都市委员会委员、常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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